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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三个三”规定转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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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红安县制定了“三不得三不准三严禁”规定,违者一律先免职再依纪依法处理,为作风建设接上了“带电”高压线。
作者 红组
出处 《党员生活(湖北)》 2014年第2期59-5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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