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是解决"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的根本途径和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作为率先发展的地区,江苏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保广大农民群众利益基础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必须不断进行制度和政策创新,以探索对于全国有一定领先意义和示范作用的经验。本文在土地流转制度、农业政策扶持、合作社分配制度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新的建议,尤其是农村土地承包"确权到田、或确权到股、或确权到利"的建议,是源于江苏实践、在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改革与完善上的大胆理论创新。
出处
《江苏农村经济》
2014年第3期15-16,共2页
Jiangsu Rural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