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三不指定”需完善管理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三不指定”是供电企业打破自身垄断。较好服务电力客户所推出的一项便民措施,然而在实施过程中,因电力设施建设、改造市场化运作体系还未完全建立起来,“三不指定”的实施成了个别人员私自向客户推荐、承揽工程,从中捞取好处的借口,违背了供电企业实行“三不指定”的初衷,损坏了电力企业形象。
作者 李文 李廷河
出处 《中国电业》 2014年第3期75-75,共1页 CHINA ELECTRIC POWER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