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供应链弹性契约约束下,较容易实现供应链上交易双方订货量的协调,特别是在需求不确定的情况下,供应链中买卖双疗之间的订货量的协调首先表现在订货量的可变性上。基于此理论可解读当前我国政府采购实践中的协议供货制度和批量集中采购制度,这两个制度都接近于一种基于供应链契约理论建立的框架协议采购制度。通过分析协议供货制度和批量集中采购制度制度的特点和性质,并分析在采购实践中存在的影响制度运行的效率和可信度的问题,最后提出简要的解决建议。
出处
《中国政府采购》
2014年第3期74-78,共5页
China Government Procur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