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捕“蝇”灭“蚊”利归民生——贵港市检察机关打击。村官”腐败,开展犯罪预防工作纪实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从法律的层面上说。“村官”是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产生的、承担村级事务组织管理的负责人,村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干部,更不是公务员。如果说,电视剧里“别拿村长不当干部”只是一句当不得真的戏文台词的话,那么,现实生活中的村官颇有呼风唤雨的能耐却是不可小觑的事实。
作者 陈黠
出处 《公诉人》 2014年第3期33-34,共2页 Prosecutor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