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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病医保:年内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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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试点一年多之后,浙江省将在2014年全面推行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2012年8月,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12]2605号)。这份文件的制度蓝本是江苏省太仓市2011年率先启动的大病保险实践,而浙江省的试点既有所进步——比如其基金风险共担机制更为多元,也有不足之处——较之于太仓关注参保者的实际医疗费用负担,浙江的大病保险还未完全突破医保报销目录的限制,对缓解看病贵所起作用有限。1月中旬,浙江省召开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研讨会。专家建议,要在进一步完善政策设计和规范运行机制的基础上,把这项政策推广到全省。
作者 李芃
出处 《医院领导决策参考》 2014年第5期16-1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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