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曲阜市在治理开发“四荒”资源中,围绕“三个有利于标准”,因地制宜地采取了承包经营、租赁经营、股份合作制、拍卖使用权这4种形式。围绕这4种治理开发形式制定了有关法规和优惠政策,明确责、权、利,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并对“四荒”开发过程中存在意见分歧及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等问题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和措施。
出处
《水土保持科技情报》
2000年第4期43-45,共3页
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Information of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