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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立法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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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见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通过加强立法工作,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完善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科学立法,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作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立法职权的参谋助手,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立法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作者 李适时
出处 《新华月报》 2014年第8期43-45,共3页 Xinhua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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