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法中义务冲突的法律性质历来为学者关注的重点。在世界两大法系中,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关于义务冲突性质的观点学说也都不尽相同,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观点,在对两大法系中诸观点、学说的分析基础上,将关于刑法义务冲突法律性质的合理成分加以移植改造,并为我所用。结合我国法治的实际情况,通过对我国犯罪构成要件理论和法律后果的分析,提出在我国刑法理论中,义务冲突行为是一种超法规的正当化行为。
出处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4年第2期15-17,共3页
Journal of Puyang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