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我国开始围绕劳务派遣对《劳动合同法》进行修订,对劳务派遣进行了进一步的规制。然而,对于"劳务派遣"的界定、"同工同酬"的落实以及派遣岗位的适用等方面仍存在缺陷。对于这些问题,应当结合域外经验和我国具体国情进行再思考,以便更好地在劳务派遣中实现劳动正义。
出处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3期38-40,63,共4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