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颁布后的2006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沪深两市公告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为对象,通过理论和实证分析,研究了股权激励与现金股利分配政策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对现金股利的支付水平有正向影响。从股权激励计划公告的前一年起,股权激励公司的现金股利支付水平开始明显升高。虽然之后有小幅波动,但相较之前仍有很大幅度的上升。管理层在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股东之前,通过采取高现金股利支付政策,尽可能的降低了行权价格,为将来获得非努力性股权激励收益做好了准备。
出处
《会计之友》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0期94-100,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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