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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商标谁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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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6年8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正式确立了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负责驰名商标的认定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但是,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对著名商标的认定却没有出台任何规范性文件予以明确,各省、市、自治区对著名商标的认定也没有一个统一的认定标准和方法,出现了一个管理的“真空”。 事实上,各省、市、自治区都把开展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作为商标管理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进行安排。几年来的实践表明,这项工作的开展巳为提高地方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得到了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广泛认同和参与。
作者 曾继英
出处 《经济工作导刊》 2000年第18期23-24,共2页 Economic Working Guide Periodic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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