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研究利用我国30个省份的面板数据为样本分析地方政府出让被征农地行为的内在机理和影响因素。在统计分析不同土地出让方式出让被征农地在省际间的变化特点的基础上,对被征农地不同出让方式的价格特征(低价协议出让工业用地、高价招拍挂出让商住用地)影响因素进行实证研究,结论表明,地方财事权不平衡程度越大,地方财政支出压力越大,高价招拍挂出让被征农地数量越多;经济发展水平越低,低价协议出让被征农地"招商引资"的激励越强;省份人均收入水平越高、人口越多,地方政府选择高价招拍挂方式出让被征农地获取更多的土地出让收入激励越大。因此,改变以GDP为主要政绩考核指标、扩大地方财权、减少地方事权将有利于我国土地出让市场化的完善。
出处
《农业技术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63-72,共10页
Journal of Agrotechnical Economics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长三角土地制度创新与土地利用效率关系研究"(编号:08JJD790120)
201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江苏农村土地流转中农地金融创新研究"(编号:2012JDXM008)
"2013年度贵州财经大学引进人才科研项目"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