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保障性住房建设问题是政府与百姓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目前,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方兴未艾,但顶层制度设计仍存在问题。保障性住房法律制度缺失,保障性住房管理手段存在局限性,使得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供给与需求之间存在缺口。推进保障性住房制度建设,一方面,应完善保障性住房监管机制;另一方面,将最优监管机制设计转化为具体、可操作性的法律制度,实现监管机制设计与法律制度建设的有效对接。
出处
《经济纵横》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20-23,共4页
Economic Review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