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权力必须再制度的约束下运行,而人民则是监督权力的主体;要在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的体系,构建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要建立廉洁、法制的阳光政府。提出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完善程序化的制度监督,这极大的反映了政府在推进权力运行的民主化、法制化、透明化的决心。除了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完善监督的法制化程序,也要调动人民的积极性,开展网络腐败等监督机制。
出处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4年第1期170-171,共2页
Journal of Yunnan Institute of Social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