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通过深化司法改革,加强审判队伍建设,审判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当事人对此评价并不高,法院与当事人在审判公正感方面存在差异。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在诸多原因中,法院在诉讼程序中缺少与当事人间的充分协商是一个重要原因。本文以公正感差异弥合为切入点,对诉讼程序协商制度的必要性和具体进路予以探讨,力求构建程序更为正当灵活、更能够为当事人接受的民事诉讼程序。
出处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14年第1期61-65,共5页
Shandong Judges Training Institut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