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西方发达国家环境税收经验表明,健全的环境税制、完善的税率调节以及环境税与其他环境激励措施协同发展,是促使环境税收发挥功能的重要路径。我国环境税收的主要影响因素是经济因素和技术因素,由此应在当前税费并存模式下构建重点型环境税制,并逐步向完整型环境税制过渡;设置环境税改革的补充性政策,逐步推行环境税与其他激励措施协同发展,丰富我国税收制度的生态多样性,以解决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资源环境瓶颈。
出处
《当代经济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88-91,共4页
Contemporary Economic Research
基金
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12YJA82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