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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皆来会计事”句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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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于《陈涉世家》中“与皆来会计事”一句,苏教版初中语文教材、北大中文系《古代汉语》、王伯祥先生的《史记选》都翻译为“一起来集会议事”。“皆”指“一起”,那么“与”是什么意思?对此,苏教版初中语文教材略而不提,《古代汉语》认为“与’’迢‘举”,是全部的意思。对于此类注释,汪义华先生提出质疑。他认为“与皆来会计事”是“皆来与(之)会计事”的非常规词序省略句。窃以为将“与”看作介词是合理的,本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论述之。
作者 李繁贵
出处 《语文月刊》 2014年第5期67-6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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