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妇女家庭权益是具有特定亲属身份的婚姻双方和其他家庭成员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因此产生的合法权益的总称。我国婚姻法对夫妻、父母子女、孙子女兄弟姐妹的婚姻家庭权益有集中、系统的规定。婚姻家庭权益的享有不因主体的性别而异,夫与妻、男性和女性家庭成员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七章以9个条文(第43条至第51条),对保障妇女的家庭权益做了若干有实际针对性的规定,这是对婚姻法的重要补充。贯彻执行这些规定,对促进婚姻家庭领域里男女两性在实际生活中的平等,对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社会,都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出处
《商情》
2014年第13期289-290,共2页
基金
本文为河北省2013年度社会发展研究课题.课题名称:《农村婚姻状况及完善相关法律的研究》,课题号(201303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