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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双层考核 创新广告信用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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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长期以来,工商部门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作为广告监管对象,由于监管工作量与监管力量倒挂,监管工作往往浮于表面。温州市工商局经过分析认为,温州市大众传播媒介广告营业额占全市广告经营额总量的2/3左右,社会公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广告也大多由媒体发布。
作者 高金纯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2014年第7期63-6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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