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旅游法》实施以来,对导游行业产生了重大影响。《旅游法》的立意既是在规范导游服务,也是在保障导游从业者的合法权益,导游在旅游活动开展过程中不可或缺。对于导游人员而言,需要正确认识《旅游法》,树立行业发展信心;同时提升自我能力,提高服务质量。从导游队伍管理角度而言,需明确导游与旅行社之间的用工关系,保障导游权益,监管导游行为。制定导游人员工资等级制度,鼓励高素质人才加入导游队伍。转变导游职业社会形象,营造良好的从业氛围。从而促进导游行业的新发展。
出处
《改革与开放》
2014年第3期14-15,共2页
Reform & Openning
基金
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青年骨干教师基金支持
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重点项目"行业发展导向的旅游管理类专业教师教学胜任力优化研究"基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