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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问题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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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组织任命的党内各种职务。但对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在实践中如何把握等问题,一些地方存在困惑,亟须澄清。
作者 董芳 赵煜
出处 《中国监察》 2014年第3期50-51,共2页 Supervisio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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