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约定必须遵守"(pacta sunt servanda)是古老的国际法原则,生效条约具有约束力,缔约国应当遵守,其国内立法不应与条约相冲突。然而,在重大船舶污染事故中,沿海国往往违背相关国际条约规定,适用国内法律对责任方施以刑事处罚。针对这一现象,通过对国外相关案例的梳理,并深入分析这一现象产生的背后原因及理论基础,可以认为国际条约下船舶污染刑事责任要件存在严格化适用的趋势,这既不利于船舶污染防控的统一标准在全球范围内实施,阻碍航运业的健康发展,亦可能使沿海国承担违反条约的国际责任。我国应恪守已加入的船舶污染防控相关国际条约,并据以制订或调整相关国内法律,对船舶污染事故负有责任的当事方施加刑事处罚,在国际条约允许的框架内更好地防止船舶污染的发生。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期142-149,共8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