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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公开是廉政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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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政府为了行使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能,拥有大量的决策权、执法权、审批权、处罚权等权力。仅各级政府掌握的行政审批权就有数千项之多,而且很多权力其实是由地方或部门自行制造,本身并无法律依据。一方面各级政府掌握庞大的权力资源,另一方面这些权力的监督制约整体偏弱。公共权力面广量大,由于制度变迁、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原因,某些权力有可能被监督部门忽略甚至遗忘,而实际由小集体甚至官员个人自行掌握。
作者 程文浩
出处 《理论导报》 2014年第3期22-2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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