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警察作证是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的通行做法,虽然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首次在法律的层面规定了警察出庭作证,但是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却较为罕见。其最核心的问题就在于未能完全解决警察出庭作证的身份界定问题,以及未能明确警察出庭作证的具体范畴。文章从警察出庭作证深厚的理论基础出发,对警察证人的身份进行界定,明确其作证的基本范围,进而提出程序构建的初步建议。
出处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14年第3期145-148,共4页
Journal of 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Engine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