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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美”的语文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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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学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语文具有重要的审美功能,在语文教学中应关注学生的情感发展,让学生受到美的熏陶,培养自觉的审美意识和高尚的审美情趣,培养审美感知和审美创造的能力。因此,语文课堂要展现美、传授美,让学生发现美、感受美、欣赏美,进而创造美。
作者 朱爱阳
出处 《语文天地(初中版)》 2014年第4期14-1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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