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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持证种子经营户分类管理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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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种子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是农业科技的先导和载体,是粮食增产的物质基础。2000年12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了4种经营行为无需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确定了非持证种子经营户的合法地位,大大降低了个体经营户经营种子的准入门槛。非持证种子经营户如雨后春笋般遍布各个乡镇,种子经营户数量庞大,种子管理部门在现有的人力、物力条件下只有科学管理才能对种子市场有效的监督管理。
出处 《北京农业(下旬刊)》 2014年第3期66-67,共2页 Beijing Agricul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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