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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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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 李某,中共党员,A市建设局副局长。 2012年,李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助工程承包商王某承接到一个造价500万元的工程项目。王某出于感谢,在李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到李某家中送给李某妻子张某现金20万元。事后,张某将此事如实告诉了李某,李某未提出将钱退还或者上交。
出处 《中国工会财会》 2014年第3期38-38,共1页 Finance & Accounting of Chinese Trade Un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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