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访是党和政府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的重要渠道,做好信访工作不仅有助于党委政府及时了解社情民意,为决策提供依据,更有助于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信心,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不可否认的是,当前的信访机制确实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纵观我国各级信访机构,几乎都存在几代人持续反映一个问题的信访事项,信访人的主体资格应如何认定甲信访的权利能否继承或转让甲《信访条例》及国家法规中均未见对此问题的明确规定,因此笔者尝试做如下探索,以求破解信访实务中的两难困境,推进“阳光信访”。
出处
《当代检察官》
2014年第4期46-47,共2页
Contemporary Prosecu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