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问:检察机关可做哪些司法鉴定?
解答:司法鉴定在检察机关侦查中的适用范围较为广泛,凡与职务犯罪案件有关的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物品、文书、痕迹、被侵害的人身等都可以进行鉴定。根据《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检察机关可以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鉴定机构,但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检察机关常用的专门鉴定主要有:司法会计鉴定、文书鉴定和“侵权”案的人身侵害或精神病的法医学鉴定。
出处
《当代检察官》
2014年第4期64-64,共1页
Contemporary Prosecu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