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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有机产品须有国家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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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记者近日从深圳市检验检疫局获悉,从2014年4月1日起,《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根据该规定,国家将推行统一的有机产品认证制度,实行统一的认证目录、标准和实施规则、标志。深圳市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企业,进口有机产品应符合中国有机产品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的要求。检疫部门提醒,相关进口产品生产商、销售商、进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向国家认监委提出有机产品认证委托并获得认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未获认证的有机产品、产品最小销售包装及其标签上标注含有“有机”、“ORGANIC”等字样,以及可能误导公众认为该产品为有机产品的文字表述和图案。
出处 《乡村科技》 2014年第5期11-11,共1页 R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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