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在20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引入风险基础审计模式理念,并颁布了一系列法律规范来保障其合理运行,至此风险基础审计相对于传统审计的优势开始逐渐显现出来。然而,由于我国审计起步较晚,风险基础审计在引入与运用过程中面临着审计成本过高、注册会计师的舞弊与审计失误严重等不可回避的问题。就这些问题,我们应该完善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注重审计人员的审计责任与审计质量、丰富风险基础审计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及制度等措施,进一步推广风险基础审计在我国的运用和发展。
出处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4年第10期89-90,共2页
Co-Operative Economy &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