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综合信息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的决定》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新增一条规定:“拥有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中国居民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申报其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有关情况。”
出处 《中国工会财会》 2014年第4期48-49,共2页 Finance & Accounting of Chinese Trade Unions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