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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粤港合作框架协议2014年重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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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粤府函[2014]5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各有关单位:《实施(粤港合作框架协议)2014年重点工作》已经粤港双方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港澳办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2日 实施《粤港合作框架协议》2014年重点工作 一、跨界基础设施 (一)推进港珠澳大桥各项工程建设,力争2015年年中完成大桥跨界通行政策研究,确保大桥2016年建成通车。
出处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4年第9期13-26,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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