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一系列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劳教个案的出现,劳动教养制度被推至风口浪尖,直至中央研究决定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停止适用劳教制度。许多学者据此提出了各自的改革方案,彻底废除劳教,分流入行政法、刑法调整的方案就是其中一种。刑罚权具有扩张与收缩的双重属性。但具体分析劳教,发现其与刑法法律属性相悖等原因而不适合大幅纳入刑罚调整。因此,应大力发展公民社会、培育法治观念,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指导,结合刑罚的自律性与他律性,建立起限制刑罚权肆意扩张的有效机制,实现法治梦。
出处
《西部法学评论》
2014年第2期25-32,共8页
Western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