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从程序来看应称为“决议”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笔者认为,经表决通过的“审议意见”应称为“决议”。首先从字面理解来看,“审议意见”顾名思义就是代表在讨论某项工作报告过程中形成的自己的看法和建议。而“经集体讨论后,集体作出的意见”称为决议,这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体现。
作者 张雪莲
出处 《新疆人大》 2014年第4期38-39,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