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些年来,为了促进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各地相继出台了一些政策。但从内容上看,这些政策遵循的是利益驱动逻辑,试图通过给予企业一定利益补偿,激发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然而,从理论上讲,单纯利益驱动逻辑的理论前提是可疑的;从实践角度看,这一逻辑对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利益考量机制的认识是不全面的。因此,基于单纯的利益驱动逻辑的政策是不可靠的。为了激发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应在完善基于利益驱动逻辑的政策基础上,将企业参与校企合作作为一项法定责任写入法律文本,坚持利益驱动与责任引领双管齐下的政策取向。
出处
《职教论坛》
北大核心
2014年第7期15-17,共3页
Journal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基金
天津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天津市职业院校校企合作障碍问题实证研究"(编号:VE2006)
主持人:杨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