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今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民族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共有2件:吉林代表团金硕仁等3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促进法》的议案”(第355号)和“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教育法》的议案”(第356号)。接到议案后,民族委员会对这两件议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与议案领衔代表进行了沟通,还就议案所涉及的问题,分别征询了国家发改委、国家民委、财政部、教育部、人大财经委、人大教科文卫委、国务院法制办等7个部门的意见。2013年10月2013,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举行第4次会议,对这两件议案进行审议,提出了审议意见。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4年第1期117-118,共2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