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骨法用笔"是由六朝时期绘画理论家、画家谢赫所提出,其初衷是针对人物画的创作及品评而发。笔者在多年临帖与阅读书论的过程中,发现中国书法与绘画有着诸多方面的共同理论基础,"骨法用笔"论在书法中也有着广泛的运用。在笔者看来,"笔法论"在技法上分解后可以用三种基本的运动形式来概括:绞转、提按、平动。纵观唐代优秀的楷书作品,发现提按代替绞转已成为其主流形式。因此,本文试图在对"骨法用笔" 源流与内涵阐释的基础上,通过对唐代名家楷书的分析,对"骨法用笔"在唐代楷书中的技法应用作一探讨,借以加深当下学书者对唐代楷书的认识与理解。
出处
《书法》
2014年第4期140-142,共3页
Calligraphy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