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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政府职能 激发社会团体活力 民政部取消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行政审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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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11月8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取消了民政部对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的行政审批项目。为贯彻落实《决定》的要求,深入推进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激发社会团体活力,更好地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民政部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作者 李雪洁
出处 《中国科技产业》 2014年第3期40-40,共1页 Science & Technology Industry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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