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代垫运费”增值税会计处理解析 被引量:5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增值税税法规定:"代垫运费"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才不是价外收费。现实工作中可能会出现同时满足、只满足其中一个条件、两个条件都不满足等四种情况,都属于价外收费。本文通过案例解析了在不同情况下,购销双方的会计处理及其对增值税和成本费用的影响。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35-37,共3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

  • 1马建强.垫付运费会计处理的异议.财会月刊(会计),2000,12.

同被引文献9

二级引证文献20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