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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央行:境外投资者可使用人民币投资境内金融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了关于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金融机构人民币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境外投资者经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按有关法律规定投资境内金融机构,可使用人民币投资,具体包括新设、增资、并购、参股、股权转让、利润分配、清算、减资、股份减持或先行收回投资等。
出处 《中国货币市场》 2013年第10期78-78,共1页 China M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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