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代以来,西方实证主义法学企图将道德从法律中驱逐出去,主张法律与道德无涉。然而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战后对纳粹法律的省察,自然法得以强势复兴,它们强调为法律建立道德基础。德沃金就是这一复兴运动中的标志性人物,他站在当代哲学阐释学的立场,认为法律不是有待人们去解剖的自然实体,而是一通过阐释者的道德信念进行阐释的对象。正是阐释者在阐释法律过程中,法律获得了道德根据。德沃金进而认为,一旦人们将法律理解为一"建设性阐释"概念,"道德与法律"、"恶法是不是法"等经典难题自然就获得了破解。
出处
《伦理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132-135,共4页
Studies in Ethics
基金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学科共建项目"深圳移民文化伦理维度的现代构建"
深圳市"十二五"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深圳城市现代化进程中的道德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