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主张诗词鉴赏(自然包括诗词教学)要以“语言通解”为基础,词法,句法,章法,一切解读、赏析,都要有文本语言的根据,而不能天马行空,我行我素。通解语言,一不可“短钉”视之,即不能把诗句看作辞藻的堆砌,而要从它本身的语法逻辑中求得尽可能确切的理解;二不可总以“线性”视之,即不可把诗句看作一条白上而下的线,诗句之间有错综,有互解,要在错综与互解中求得尽可能充分的理解。
出处
《中学语文教学》
北大核心
2014年第5期45-47,共3页
Language Teaching in Middle scho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