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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乱”仍在乱 治理须对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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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禁止的、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三乱'现象,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种特有弊病,其产生、发展都是有其深厚的社会基础的,它也绝不会轻易地消亡。最近,我们通过对企业和农村的调查,深感治理'三乱'路漫漫,任重而道远。变异了的'三乱' 现阶段,变化了的'三乱'现象主要表现在:
作者 易伯春
出处 《改革与开放》 2000年第12期18-18,20,共2页 Reform & Open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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