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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 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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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全面提升通化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应从源头上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作为2013年吉林省农产品产地准出试点项目县,结合我县项目实施情况,本文就积极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提出几点建议。
作者 石曦
出处 《吉林农业》 2014年第3期2-2,共1页 AGRICULTURE OF JI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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