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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国家主席的性质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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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元首从性质上说是国家的代表,从形式上看表现为一个具体的国家机构,国家元首是以一个机构的形式代表国家的。我国的国家主席是不是国家元首一直存在争议,笔者认为根据1954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对国家主席职权的规定,尤其是宪法明确肯定国家主席是国家的代表,说明我国的国家主席就是国家元首。1954年宪法规定的国家主席职权是虚实结合的,1982年宪法规定国家主席的职权也是有实有虚,但虚权是主色调。在宪政实践中,80年代国家主席基本上是虚权的,90年代后逐步转向实权;2004年通过的第28条宪法修正案对国家主席在外交方面拥有实权的现实予以了肯定。
作者 马岭
出处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18-24,共7页 Law Review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 11982年《宪法》第80条.
  • 2董成美.《国家元首制度》,载李步云主编.《宪法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748页.
  • 3许崇德.《论国家元首问题》,载张友渔等著.《宪法论文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183页.

共引文献1

引证文献3

二级引证文献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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