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与公民问责、媒体问责、行政问责相比,司法问责具有问责规范化、问责严厉性与问责的影响扩散性等三大优点;因此,尽快完善对党政干部的司法问责乃是完善党政干部问责制的重要环节。但就司法问责现状来看,尚存在对党政干部的司法问责启动难、极易受到外界干扰以及办法陈旧、问责效果低下等三个根本缺憾;为此,消除上述三个缺憾,自然成为完善针对党政干部之司法问责的三个核心问题。
出处
《理论探讨》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107-112,共6页
Theoretical Investiga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党政干部问责制研究"(06bdj035)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