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指出“建立健全居民村民监督机制,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治理”理念渐渐深入人心,成为社会和社区建设的重要手段。面对社区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必须用新的理念和思维做好社区工作。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无疑将激发社区建设的内在活力,而社区治理体系的构建要以社区治理能力建设为保障。为此,笔者就推进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谈几点粗浅看法。
出处
《中国社会工作》
2014年第12期21-22,共2页
China Social 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