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加坡民事司法改革的要旨是追求富有效率的纠纷解决。司法效率的提升是一个系统工程,新加坡在司法人力资源素质、司法高科技手段保障、审前会议程序以及多元化纠纷替代解决机制等提高司法效率方面的诸多举措都可以为我国借鉴;但法律作为地方性知识的本性,决定了我们对新加坡司法改革的某些做法应当抱以理性的警觉和批判态度,如限制上诉与增加诉讼收费等。
基金
本文系作者主持的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中国一东盟比较民事诉讼法双语教学研究》(2012JGA133)、广西民族大学东盟研究中心项目《中国一东盟国际民事诉讼比较研究》(din106)、广西民族大学教改项目《面向东盟:国际民事诉讼法中荚双语教学改革研究》(2011XJGB02)研究成果.